各用人单位:
为推进我区“百千万”人才计划,落实人力资源强区工程,创造助推技能人才成长的优良环境,激励广大技能人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我区定于2014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开展广州开发区、萝岗区2014年度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在我区各行各业从事一线岗位或者技术管理岗位,具备较高职业技能水平,在技术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技能人才。
总共评选1000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为1000元/人,并给予“区优秀技能人才”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必备)
1、在我区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区辖内(含九龙镇)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且已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年以上。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区各行各业从事一线岗位或者技术管理岗位,在工作单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初级(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目前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执业)标准的行业和工种,具有同等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职岗位有突出贡献、个人技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并获得较高声誉。
4、在以往年度已评选为“优秀技能人才”的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二)技能条件(满足其中任一项即可)
1、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操作方法,或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的生产、销售记录,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2、主持或参与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对本领域科技进步做出了贡献。
3、在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技术引进、设备维护、使用和运行保障等方面,掌握关键技能,解决技术难题,排除技术障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成品质量有较大贡献。
4、在编制技术标准、开发产品工艺、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作用突出,并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专项技能和传统行业领域,为传承或创新传统工艺做出贡献,掌握绝技绝活。
6、在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重要奖项。
7、言传身教,在同一行业从业多年,培养了数批次的技能人才,是企业的技术骨干,改进、变革技术的领导或核心人物。
8、在我区同一企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与企业共同成长,任劳任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顾全大局,是企业的模范员工。
9、其他技能水平突出的情形。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采取个人自荐或企业推荐——材料初评——综合评审——公示颁奖的程序,由区内企业及职工按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各企业最终报名的参评人员不得超过企业现有技术员工总数的5%,且最高不超过50人。
(一)推荐(9月21日-10月31日)。符合参评条件的技能人才,由所在用人单位或本人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提交推荐或自荐材料(个人自荐的,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名单提交前需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3天。
(二)材料初评(11月1日-11月15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按照评选条件及工作要求对候选人员名单进行初评,之后将优秀技能人才候选名单及送审材料上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综合评审并公示颁奖(11月16日-12月15日)。
1、评审。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名单及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初选出1000名优秀技能人才推荐名单。
2、审批。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3、公示。经审批后的推荐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并经查实者即取消推荐,并从候选名单中补选。
4、颁奖。公示时间结束后,召开优秀技能人才彰大会。对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各初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下而上进行推荐的原则,严格把关,优中先优,确保评选质量;要加强发动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和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提交材料
(一)参评个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及荣誉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填写《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优秀技能人才推荐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到区政府网站www.getdd.gov.cn和rsj.gdd.gov.cn下载)纸质件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其中,参评个人事迹主要内容为:个人在本企业(单位)、行业、市、省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影响;曾获得的区、市、省和国家荣誉称号等,要求字数不超过600字,可另附详细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
(三)所有表格、证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由各初评推荐单位验原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各初评推荐单位或个人在2014年10月31日前将候选名单及送审材料报送到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12号凯达楼A203)。联系人:常敏、杨上福。电话:82116839,82111484。
附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优秀技能人才审批表
相关链接:
http://www.luogang.gov.cn/1294370044859/1294370252875/1294385799796/201409/t20140924_433139.htm
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