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7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属集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4〕14号)的要求,现就我市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上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名额1个。每个区限推荐1个平台,符合工信部125号文(见附件)第二条的可多推荐。
二、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并于3月31日(星期一)前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推荐文件,报送市中小企业局综合协调处,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30316706@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4〕14号)
广州市中小企业局
2014年3月25日
(联系人:陈瑜,电话:83123932,电子邮箱:303167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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