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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273期 > 企业咨询
我公司有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我公司是亏损的,请问我公司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13-09-1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
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
加计扣除,因此,亏损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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