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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区2012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2

区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支持区内生物企业、机构研发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进一步加快区生物产业的发展,促进生物产业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市萝岗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现组织实施区2012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 
  区2012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类别包括: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奖励、新药证书奖励和医疗器械证书奖励。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729816
   
二、申请研发奖励的企业或机构的条件和要求:
  1、证书的持有者需是在广州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萝岗区、广州国际生物岛)登记注册和纳税,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证书的获得时间在2012210-20121231日间,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
、批件或证书为多家企业或机构共同持有的,只对本区内企业或机构给予奖励;新药或器械必须在本区进行产业化;
    4
、知识产权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 研发奖励的标准:
  根据取得的证书,按照不同新药品种、类别及阶段、医疗器械类别,给予不同额度奖励,具体见下表。其中医疗器械产品必须获得发明证书,产品注册证书和GMP证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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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研发奖励申报每年一次,需提供如下申报资料:
    1
、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奖励申报书;
    2
、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或新药证书,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发明专利证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4
、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及完税材料;
    5
、在区内进行产业化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2- 4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用A4纸装订成册,另在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提交相关文件电子版。
   
五、受理单位:广州开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郑君燕,联系电话:02082111947
       
受理地址:萝岗区香雪三路三号凯通楼511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奖励申报书http://kxj.gdd.gov.cn/files/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奖励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