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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发布时间:2012-06-01

 

 

    问: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