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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今年延续相关扶持企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0-03-26

  2009年是困难的一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开发区、萝岗区果断采取各种措施稳定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现经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开发区、萝岗区2010年将延续以下扶持政策。
  
  一、燃气燃油加工费补贴政策。该政策扶持对象为区产值50强企业,对大工业用户的工业用电按0.011/千瓦时的标准进行扶持。该项补贴由区企业建设局审核发放。
  
  二、蒸汽价格补贴政策。维持原普惠制蒸汽价格补贴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对产值前50强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扶持政策,即201011日后,以200912月份蒸汽价格149.21/吨为基数,新增调价部分的蒸汽价格由区财政承担50%(即区财政承担18.36/吨),用热企业承担50%(即企业实际承担蒸汽价格为148.85/吨)。管网损失费的补贴原则同上。该项补贴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发放。(企业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