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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政数局不断优化信息化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24-08-09

   近年来,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调优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赋能区域数字化转型。今年7月,黄埔区重新修订印发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区数字政府“12433”框架关于完善体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黄埔区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有序、审批提质增效。
  一是项目实现全流程管理。管理办法加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力度,新建及在建项目从咨询设计、建设到验收评估全流程纳入管理,运维服务类项目改为每年一审,对低效的系统进行“关停并转”,压减运维费用,节省财政资金,同时新增大模型、低空技术等新型技术应用和服务内容,实现项目范围全覆盖、管理全流程。

  二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管理办法明确批复立项前需要的第三方服务采购预算指标的申请流程,解决各部门立项前期专项费用申请难的问题;增加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级分类开展项目立项审批。

  三是进一步发挥数据执行官作用。管理办法对数据官的要求更加具体,要求数据执行官全程参与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各环节,把握项目建设的进度节奏,更好地激发数据官在统筹本单位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在部门内部的复用流通和对外部的共享开发利用的热情。

信息来源: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