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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出台“乡村工匠”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1
    为服务乡村改革发展大局,加快建立起一支能够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日前,黄埔区结合实际,制订并印发《广州市黄埔区“乡村工匠”工程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以充分发挥乡村工匠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推动实现黄埔区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指出,乡村工匠是指在黄埔区乡村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传统技艺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工匠型人才。

  多渠道培养“乡村工匠”
  《实施方案》提出,配合开展乡村工匠实用技能人才职业教育。鼓励区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在乡村建筑工匠、生物育种、动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养殖集成、农业经理人、农机驾驶操作及维护、农产品食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艺园艺、农村电商等乡村工匠相关专业建设。
黄埔区职业学校要紧贴乡村工匠培养特点,扩大涉农专业和面向老区苏区、民族地区招生规模,采取“半农半读”、弹性学制和短期培训等形式,组织乡村实用人才就地就近参加职业教育和专项技能培训,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使有就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100%享受职业教育优惠政策。
  《实施方案》还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行业商协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广播电视学校、农村电商基地等培训资源,确定一批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机构承担乡村工匠培训任务,配合推行培训合格证书制度,劳动者按自愿方式参加乡村工匠培训,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广使用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免费远程培训。鼓励建设具有黄埔特色的乡村工匠实训点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补贴。

  同时,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校企合作,支持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社等共建乡村工匠培养联盟。将乡村工匠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乡村工匠校企合作培养示范项目。

  支持评定职称 给予多种补贴
  根据《实施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积极参与职称评定,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按上级制定的鼓励奖励措施,对获得职称的乡村工匠,优先提供信息技术、融资支持、产品推介服务,优先安排学习培训,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政策补贴等。
  对乡村工匠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对属于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创办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乡村工匠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援乡的乡村工匠可按规定享受到基层就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支持广大乡村工匠投身农村促进农业发展振兴。
信息来源:黄埔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