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扬企业服务中心
store
首页
payment
中心概况
arrow_drop_down
arrow_drop_up
中心简介
会员尊享免费服务
我们的优势
我们的优势
payment
会员服务
arrow_drop_down
arrow_drop_up
入会流程
入会申请表
会员章程
企业风采
payment
政策快报
payment
会员活动
arrow_drop_down
arrow_drop_up
会员动态
会员通知
payment
经典案例
assignment_ind
联系我们
服务动态
SERVICE NEWS
政策速递
POLICY DELIVERY
创客资讯
MAKER INFORMATION
热点话题
EVENTS
协会信息
ASSOCIATION INFO
会员服务周刊
> 第592期 > 政策速递
黄埔发布“风投10条”2.0版
发布时间:2020-07-17
日前,黄埔区正式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下称“风投10条”2.0版)。其中规定,对新设立的公司制风险投资企业、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奖励2000万元。
2017年6月,黄埔区制定出台了国内领先、覆盖风投业务全链条的“风投10条”。该政策实施以来,成功吸引了百度风投、创新工场、韩国投资伙伴(KIP)等一大批国内外头部风投创投落户黄埔区。截至6月底,全区各类风投机构累计447家,管理资金规模962亿元,成为全市风投创投机构最集聚的区域之一,其中超过六成的机构是在“风投10条”发布后在黄埔区新注册成立(含迁入),政策“虹吸效应”明显。累计兑现各类扶持金超9000万元,惠及风投机构45家,直接带动区内重点领域科技企业获得股权投资资金超10亿元,形成了良好的引导和激励氛围。
鉴于“风投10条”于今年6月22日到期,为保持风投扶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竞争力,吸引各类风投创投资源加快集聚发展,通过在原政策基础上进行再优化、再升级,黄埔区推出了“风投10条”2.0版。
新设风险投资管理企业落户奖励
对于原政策中缺乏对风投管理企业的针对性扶持政策的问题,新政策专门新设风险投资管理企业落户奖励,加大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大脑”——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吸引力度,以吸引更多风险投资管理企业落户黄埔区,提升风投核心资源聚集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注册设立之日起一年内管理费收入的6%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风险投资管理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
同时,“风投10条”2.0版加大力度推动风投机构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企业投后服务。对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为本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风险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原政策中“投贷款总额需达到1亿元以上”的门槛被取消,强化鼓励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政策导向。
具体来看,政策规定对为本区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投后服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融合作并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按企业首次所获融资金额不高于风险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部分的5%给予奖励,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风投10条”2.0版专门设立了办公用房补贴,对入驻“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的,连续3年按实际发生租金进行100%补贴。
不在上述地点办公的企业,政策提出,对在区内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连续3年按不超过“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租金底价的标准给予补贴。在区内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鼓励以资引资、投早投小
为引导风险投资企业为黄埔区“引项目”,黄埔区对其将所投资的优质企业迁入区内的给予奖励。同时,鼓励风险投资企业为区内项目“引资本”,发挥风险投资企业投资示范效应,对其引入企业在黄埔区持续获得其他风险投资企业投资的将进行“加码”奖励,支持更多“好苗子”成长壮大。
具体而言,“风投10条”2.0版提出,对投资的企业迁入本区1年以上且统计达到规模以上的,按其对该企业累计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投资的企业迁入本区2年内获得其他风险投资企业投资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区内风险投资企业在企业迁入前的最近一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除了以资引资,“风投10条”2.0版也引导风险投资企业“投早投小”,鼓励风投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持续投资,在封顶总金额不变前提下,增加投资单家企业的奖励比例(由5%提高到10%)、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同时,政策提出探索设立天使母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企业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为早期初创企业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
“风投10条”2.0版加大力度鼓励港澳等境外资本来区设立风投机构。为鼓励进一步加强与港澳等境外资本合作,引入境外资金、资源支持区内企业发展,政策专设对外商投资风险投资企业的奖励条款,根据其对本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投资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0.75%给予奖励,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75万元,市、区两级叠加最高奖励达1125万元。
信息来源:黄埔融媒
上一篇:
黄埔推出土地储备供应十条
下一篇:
广州创新联合体“链”出产业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