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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结构不断升级 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
发布时间:2019-08-09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从落后的农业国演进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从温饱不足的贫穷国家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城镇化稳步推进,东中西协调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共生共荣,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实现了由农业为主向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的转变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产业基础十分薄弱,1952年,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0.5%,农业吸纳了83.5%的就业人口。之后,按照当时环境和现实需要,我国主要实行“重点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同时配以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促进了工业积累。1978年,农业增加值比重降至27.7%,就业比重降至70.5%。改革开放后,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得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生产力迅速解放和发展,产业结构深刻调整。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提高到35.7%,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就业最多的产业;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至45.5%,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增加值最大的产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阶段,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三次产业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2018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7.2%、40.7%、52.2%;就业比重分别为26.1%、27.6%、46.3%,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分别比1952年上升23.5和37.2个百分点。
需求结构持续改善
实现了由需求疲弱向三驾马车协同发力的转变
      建国初期,居民消费受限,投资资金匮乏,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一般消费拉动,1952年,最终消费率高达78.9%,资本形成率为22.2%,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为负。之后,“先治坡、后治窝”,投资明显加快,消费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投资、消费和出口需求均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投资和出口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2007年,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GDP比重达到顶峰,为8.6%;2011年,资本形成率达到顶峰,为48.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着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的关键性作用,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需求结构逐步合理化。2018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为54.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76.2%;资本形成率为44.9%,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2.4%;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贡献率为-8.6%。
区域结构更加协调
新的增长极增长带不断形成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为改变工业偏集于沿海的局面,我国区域政策强调平衡发展,着重解决沿海与内地的不平衡问题。“一五”时期确立了有计划地、均衡地布局工业的指导方针,提出“在全国各地区适当地分布工业的生产力,使工业接近原料、燃料产区和消费地区,并适合于巩固国防的条件,来逐步地改变这种不合理,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三线”建设时期,采取“靠山、分散、隐蔽”的工业布局原则,为内地工业化和区域差距的缩小打下了基础。改革开放后,实行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方针,区域政策强调效率优先,以特区为代表的沿海地区迅猛发展。1999年以来,区域政策再次强调平衡发展,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逐步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一系列重大区域战略稳步推进,东西南北纵横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城乡统筹有序推进
新型城镇化发展呈现新格局
      改革开放前,我国城乡差距很大,城镇化发展缓慢,城乡处于分割状态。改革开放后,户籍束缚逐渐松绑,城镇化开始加速,城乡之间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市场界限被打破,带动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一些地区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城乡结构进一步优化。
所有制结构合理调整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格局持续巩固
      上世纪50年代,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初步形成。改革开放前,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严重不足。改革开放后,随着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所有制理论认识逐步加深,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民营经济,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社会生产力极大解放。
收入分配兼顾公平和效率
实现由平均分配向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转变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居民收入平均化特征十分明显,“吃大锅饭”现象普遍存在,广大劳动群众生产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释放。改革开放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大幅调整,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极大地激发了劳动人民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两个同步”和“两个提高”思想,在注重提高增加居民收入同时,将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社会结构进一步优化。

消息来源: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