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宏扬企业服务中心网站!
会员服务周刊 > 第58期 > 企业咨询
员工国内考察学习费用能在教育经费列支吗?
发布时间:2009-01-04
0

  问:公司组织员工国内考察学习费用能否列支“职工教育经费”?

  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

  (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贵公司应根据企业发生的费用实质去判断确定,只有“属于企业发生的与培训有关的费用”,才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来源:中国税网


 

广州宏扬集团版权所有 2000 - 2025年 技术支持:vipservice@honya.cn 粤ICP备12036201号-1
电话:800-630-0616 (8620)82181296 传真:(8620)82181281 邮编:510730
Email: service@honya.cn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天泰一路1号5A 
微信加关注
微博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