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支撑体系
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前瞻部署,推动不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引导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健全技术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加强转制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引导有条件的院所更多聚焦科学前沿和应用基础研究,打造引领行业发展的原始创新高地。继续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分类评价机制。
2、建立健全制造业创新体系
按照“一个明确,四个突出”的思路,明确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这一功能定位,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中心要突出市场化,按照“小核心、大协作”的模式,以资本为纽带整合资源,遵循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要突出协同化,抓好产业创新联盟建设,使之成为辐射带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要突出产业化,补上从实验室产品到生产线产品之间涉及的工艺、专用材料、专用设备、标准和检测能力等短板和弱项。要突出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服务、产业孵化、知识产权运营等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基于自我造血的循环发展。同时,统筹推进国家和省两级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
3、建立健全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继续健全产业与科技协同对接机制,围绕制造业核心技术创新突破的需求,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入揭榜挂帅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用好首台套、首批次等政策工具,推动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在应用中不断迭代完善。面向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建设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为产业协同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制造业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学科专业设置,创新培养机制和模式,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高素质技能人才、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在我国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培养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国际眼光的战略科学家群体。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整合各类人才计划,突出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培育。对从事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军人才,赋予其创新活动主导权和创新成果支配权。进一步健全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有利于高端人才创新的评价标准和制度。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完善高端人才收入分配、户籍居住、上学就医等激励政策。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苗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