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于2008年10月份被税务机关稽查,查出2007年少交企业所得税30000元,并处以15000元罚款,滞纳金为2250元,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调整所属年度损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30000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计滞纳金与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17250
贷:银行存款 17250
来源: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