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贵公司提交的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30 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八)项、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按规定各予以发放资助费用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请贵公司收到通知后,按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短信通知的时间,携《政策兑现事项接受材料回执单》和《关于申请拨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资金的函》及收据到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办理领款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本次资助。
窗口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 3 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 中心 3 楼 C 区 349 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区知识产权局专利处联系电话:83640521、 83226725
附: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企业名单(126家)
网页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Bw1yMgBajBRj7biroZgyfg
区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