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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新生劳动力就业工程方案拟10月出台
发布时间: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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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杨华琦 黄嘉庆)记者近日从区社区管理局获悉,依据将于10月实施的《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新生劳动力就业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区的新生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贫困家庭的新生劳动力入读技工学校,均可获得政府资助。

  “新生劳动力”指具有萝岗区户籍的初、高中毕业生当年未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的适龄劳动力,或具有萝岗区户籍的当年毕业的适龄大学、中专(技)毕业生。

  据了解,我区推出《方案》,是为了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促进及时就业。《方案》明确了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任务,并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

  这些鼓励政策包括鼓励新生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家庭的新生劳动力入读技工学校,鼓励企业招用新生劳动力,鼓励职业介绍服务,鼓励自主创业等。

  对于上述政策,我区将按照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经费资助。如,经民政部门确认的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初中毕业后报读技工学校的,政府可资助其完成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每人每年按9800元标准予以资助。

  我区计划通过促进新生劳动力就业的措施,使萝岗籍的农村户籍新生动力在毕业后一年内转移就业的比例不低于80%,萝岗籍城镇户籍新生劳动力在毕业后一年内就业率不低于95%。

 摘自   开发区创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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