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为提高我区公共医疗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我区医疗卫生领域科研能力和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促进预防、诊疗、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并以此为依据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2016年黄埔区医疗卫生计划项目。
本次征集并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2016年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及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的组织发动和审核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黄埔区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恕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
(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重大医疗项目须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一般医疗项目应同时满足其中(一)、(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申报限制:
1.市、区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申报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
3.项目下设两个子项:重大医疗项目区财政资助经费为每项10万元以内,项目计划数为4项;一般医疗项目区财政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以内,项目计划数为20项。
(二)项目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应用技术、实用医疗技术推广等医疗卫生领域的研究。
(三)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应为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有两名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申请者所在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做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项目实施时间为2年。
(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
(六)申报项目须提供的材料:
1.登陆黄埔区网上填报系统填写《广州市黄埔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下简称“申报书”)。未注册的单位,先注册申请单位管理员账号并电话告知区科工商信局科技创新科;已注册的单位,项目申报人须从单位管理员处获取账号。项目申报人登陆网上填报系统后,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由单位科技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区科工商信局系统审查,如需修改则需再次提交,待审查通过后,项目申报人方可打印申报书纸质提交区科工商信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报表:2015年度以及2016年5月份财务报表(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申请重大医疗项目应提交查新报告: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至少一份原件),查新报告有效期一年(2015年7月以后出具)。
5.属于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
6.申报书列表中项目组前三位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时提供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授权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名牌产品证书、奖励证明、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等)。
(七)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八)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内申报的项目负总责,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如同一类别申报项目超过一项的应按项目质量予以排序后提交。所有申报项目均应获得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本单位未设立学术委员会的须经区卫计局推荐。
(九)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三、申报形式与流程安排
(一)申报形式
1.本申报指南在黄埔信息网公告公示,请区内各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2.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黄埔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qyfw.hp.gov.cn/hpes/admin/login.actio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区科工商信局系统审核推荐后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流程见下:
(二)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系统从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通。项目网上申报和项目组织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9日。
2.项目申报单位在系统打印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8日。
3.纸质材料受理地址:黄埔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310室),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时,13:30-17:00时,节假日不予受理。
4.本项目实行一年一次申报制度,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成功受理后将由区科工商信局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向项目各承担单位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合同书。
四、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成员及时修改提交、推荐。
(三)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项目指南咨询联系电话:82378772(张冬雪)、82393539(韦娜);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请致电局党风廉政举报电话:82378303;以上联系方式的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对指南内容及申报材料有精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意见至邮箱hpqkxjkjfzk@126.com ,以便今后改进。
黄埔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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