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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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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为做好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理念,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的要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不断提高引才精准程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我国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需求,不断优化引才结构,向“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新兴和战略性产业、核心技术倾斜,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对业绩突出、影响大的全职回国“千人计划”专家的后续支持机制。探索建立柔性引用人才机制,坚持以用为本,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不唯肤色引进人才,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不拘形式用好人才。
    二、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2015年5月31日后);并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外籍人才可申报此项目。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公司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不超过55岁;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外籍人才可申报此项目。
    (三)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四)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创业人才广州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将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实地核查后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企业)》,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广州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仅受理区内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人所在企业。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填写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封面与申报单位推荐栏须盖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公章,以及领导签名)。
    (三)外专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外专项目)》及相关材料。外专项目申报以国家外国专家局通知为准。
    (四)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报送广州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单位填写引进本企业。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
    五、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请区内企业申报人登录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网www.getddrc.com登记申报人(联系人)个人联系方式,以方便千人计划申报工作。    

    受理地址:广州科学城香雪大道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4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82012232
            杜先生   82012120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单位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综合服务楼707室
    联系人:冯小姐  66340887
    广州开发区企业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咨询电话:82012232
    附: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书.rar
        2、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rar
        3、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rar
        4、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团队项目申报书.rar

    申报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人才(联系人)请点击预报名


广州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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