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题
一、支持方向
1、创客项目 支持创客在众创空间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
2、初创项目 支持初创企业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研发活动。
3、创新项目 支持成长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研发活动。
二、经费支持
1、创客项目每个创客项目市财政定额资助经费20万元。
2、初创和创新项目初创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补助经费 50万元。
3、创新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补助经费100万元。
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资源共享专题
专题一:重点实验室
1、支持内容
(1)国家、省重点实验室补助
(2)新建重点实验室建设
2、经费支持
(1)国家重点实验室补助项目市财政资金支持经费300万 元;省重点实验室(含企业重点实验室)补助项目市财政资 金支持经费为省支持经费的50%,且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新建重点实验室建设方向,每个项目市财政资金支持经费200万元。
专题二:创新平台资源共享
一、支持内容
(1)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2)科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二、经费支持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限额为150万元。
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题
方向一: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机构建设
1、支持对象
支持在穗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2、经费支持
市财政经费补助 100 万元/个
方向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1、支持对象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获得国 家级、省级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广州地区检验检测机构。
2、经费支持
市财政经费补助:新获得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每家 200 万元,新获得省级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每家100万元。
方向三:科技服务机构培育
1、支持对象
支持在穗从事研发设计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围绕产业(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服务需求,为技术供需方开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等专业性科技服务。
2、经费支持
市财政经费补助每家50 万元。
广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补助申报
1、申报对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且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2、申报时间
科技成果交易补助采取全年申请、定期核实的方式。
企业上年度 7 月 1 日至本年度 6 月 30 日期间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交易补助申请必须于每年 7 月 15 日 前向广州市科技行政部门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计划 2016年 10月完成材料核实,2017年6月拨付经费。
(以上为部分申报专题,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11日。详情请关注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
来源:创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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