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12月20日结束。
如错过缴费期,将错失明年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障!

根据广州的政策,非医保经办机构原因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而且,由于大病医保是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同步享受,即参加居民医保就自动参加大病医保。如果没能正常参保,将同步丧失大病医保的保障!
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自9月1日启动至今,目前已有约457万名参保人办理了参保登记工作,其中约343万名参保人已缴费到账,但仍有超过110万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除了按时参保登记外,参保人还需留意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扣费成功,银行账号被冻结、余额不足、户名不符等原因都会导致扣费失败,这些会影响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假如你还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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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保
⒈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
⒉新参保人: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⒋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⒌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⒍新生儿:市医保局提醒各位家长,新生儿出生后应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并在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需足额缴纳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医保费后,方能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

如果你已登记还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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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费
银行划扣:注意在关联账户中备足167元以待扣费。
现金缴费:目前有三家银行可以办理,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市医保局建议大家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费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收费标准
2016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

特别提醒
通过村集体、学校等单位代征代缴的,请单位经办人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
另外,请保证你的账户处于正常状态。账户状态异常情况包括账户冻结、注销、挂失、锁定等,以及信用卡、对账本等不可扣费的账户。
而且,在医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账户名、账号和银行不一致,也会导致扣费失败。详情可到各区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咨询。

备注
根据目前政策,除终止职工社会医保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情况外,将不再接受中途参保缴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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