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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公路街小贩摆卖赞助费高达4万!
发布时间: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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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公路大街

    据“黄埔公共观察”报道,28日上午,萝岗公路大街摊贩被萝岗社区治安队索要每年高达4万多元的所谓“投标费”,引起沿街摊贩强烈反抗,有街坊直言治安队“太黑”。

 


▲一本地阿婆与治安队发生争执。

    此次社区治安队索要的“投标费”,是啥玩意?“其实就是一年的铺租费,而且一年一个价,一年比一年高!”在公路街卖水果的张先生说,如果占了两个摊位的,一年收费7万多块。治安队除了收“铺租费”,每个月还要交几百块的卫生管理费。
 
    “做点小生意,一年也就赚个几万块辛苦钱,交了4万我们还吃啥?”张先生气愤地说,“他们漫天要价,搜刮两次,把街边小摊当成金库了!这和土匪强盗有什么区别?”
 
    张先生透露,除了一些卖点小东西且不经常摆卖的本地村民不收费,而对长期固定摆卖的本地村民,则与外来摊贩“一视同仁”。此外,还有不少流动摊位,萝岗社区治安管理工作人员经常都会来收费,而且也没有什么收据。
 
    另一名在萝岗街卖炒米粉的摊贩李先生说,每个流动摊贩每月要交900元卫生管理费,但每天只能摆卖半天,剩下的半天则由其他人摆卖。“同一个位置,我的经营时间是下班到晚上这段时间,上午和中午是其他人来摆,其实很不划算。”
 
    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街坊直言治安队“无法无天,乱收费!”他说,一些临街档口的摊贩也被要求交“投标费”,“人家就在自家档口门前摆卖,凭什么要收?”


▲摊主与治安队争执。

   不少摊贩表示,原来收取的卫生管理费,就算有点偏高,他们没意见,“4万块的投标费,收的依据是什么?还有没有人管了?”
 
对于这次治安队索要投标费,周边一些居民也觉得太过分。“街边摊贩是应该规范管理,适当收取一些管理费,这于理于法都没问题,但公共道路不是社区的物业,怎么能用投标的方法搞放租?”居民何先生说,治安队用高昂收费来代替规范管理,“这是典型的懒政。”

来源:黄埔公共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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