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接轨中国制造2025战略,开发区、黄埔区在原有的政策基础上修改完善,拟出台新的“转型升级和扩大生产”系列政策。
10月19日下午召开的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联席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作为该系列政策之一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2015年鼓励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生产奖励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市委常委、管委会主任、区委书记陈志英主持会议。
《办法》明确,区财政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区内行业龙头企业、企业扩大生产、在现有厂区扩建、吸收合并区外企业、在区内租赁厂房或仓库扩大生产、对企业获得上级专项资金进行配套等。
新政策重点奖励的对象为区内十大龙头行业,包括: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化工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加工业、食品饮料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船舶制造及修理业、生物医药行业、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办法》明确规定,区内每家龙头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扶持。
《办法》延续了我区历年以来的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政策。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扶持。同时,新增条款鼓励区内企业合并吸引外地企业,按吸收合并当年新增营业收入情况,分别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扶持。
根据《办法》,我区对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进行奖励分为三个档次,即参照企业2015年效益指标的0.5%、0.6%、0.7%给予奖励。其中,第一档要求企业2015年产值在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一个百分点,同时产销率达到80%以上,或营业收入增长1%以上。
第二、 三档除了对企业完成效益指标进行奖励,同时还对2015年新增500万元以上设备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办法按购买设备发票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500万元封顶。
新政策更重视对企业扩建、租赁厂房的扶持。一方面,鼓励企业在不新增用地情况下扩建以扩大生产。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提高容积率扩建,每家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扶持。
另一方面,对企业在区内租赁厂房或仓库进行补贴。延续原转型升级政策对租赁厂房的扶持,引导企业在用地指标不足情况下,通过租用厂房或仓库解决其增资扩产的需要。按企业新增产值情况,分4档补贴租金,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区外企业租用区内厂房或仓库并将工商税务、统计关系迁入的,按上述标准补贴租金。
本次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开发区、黄埔区投资促进工作、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等三个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当天下午,陈志英还主持召开了开发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规则、会议制度。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总经济师、总规划师;黄埔区区长、副区长、区委办区政府办主任、区长助理、武装部等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创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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