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委将开展第三批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启动资金项目中期检查(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第三批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立项项目检查时限为立项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项目实施情况。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按合同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自筹资金的落实情况,项目经费专帐管理情况等。
三、中期检查需提交材料
1.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启动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3.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后附项目收支科目明细帐页和金额1万元以上的相关记帐凭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资料一览表》;
5.以上材料汇总装订(一式3份,双面打印)。
四、报送时间和受理点
请第三批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承担单位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受理点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zcylj@126.com(邮件主题为:立项年份+承担单位名称)。
受理点: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8A08室
受理联系人:张静、霍伟鸿
联系电话:81293892、81306851
附件:
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计划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提纲.doc
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doc
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资料一览表.doc
来源:广州科技信息委员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