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对外发布2015第14号公告决定,对2015年5月1日(含)以后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并同时停止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电子数据,改由海关总署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对2015年4月30日(含)之前的出口货物,请相关企业在5月1日至5月31日到海关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系统将于6月1日起停止运行。
黄埔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新政将惠及我区大部分进出口企业,大幅减少企业往返海关与税务办理业务的次数,缩短办事时间,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该关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鉴于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系统将于6月1日起停止运行,请企业尽快前往各现场综合业务部门递交4月30日(含)以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签发及打印申请。
来源:创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