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
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厅)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所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厅)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主管政府网站工作,并明确具体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建立由政府办公室(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具体建设方案及有关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由省府办公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另行研究制订。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组建政府网站专业运行管理团队,建立健全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及时关闭无内容保障、链接错误的栏目。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数据对接,充分利用目录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加工开发符合公众使用习惯的政务服务产品。充分发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同联动。省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地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服务能力和站内搜索智能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
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门户”优势,引导公众方便、准确、快捷地到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提升上网办理率。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结合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服务。逐步推进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技术平台对接和应用系统兼容,进一步拓展办事信息在线检索服务功能。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考评机制
建立政府网站年度考核、社会评价和日常督查机制,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纳入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对考评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考评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省府办公厅将牵头研究制订全省政府网站工作考评办法,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政府网站工作考评办法。
办好政府网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政府履职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对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厅)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责任,根据国办发〔2014〕57号文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府办公厅。
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