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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304期 > 企业咨询
营业期限咨询
发布时间: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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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按照《公司法》的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注册资本必须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您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应该是原来按照《公司法》定的;现实施商事登记后,对注册资本的实缴没有特别规定,您可以拿营业执照正副本到萝岗区工商局受理大厅办理经营期限的延期(期限按照您公司的章程规定)。 2、经营期限的变动,自商事登记后,以您公司的章程规定为准,与注册资本和实缴无关; 3、如果您公司提交的是临时经营场所证明,那么您公司经营期限则以临时经营场所证明的期限为您公司的经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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