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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把名下的土地和房屋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是否要交契税?
发布时间: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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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因此,母公司把名下的土地、房屋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土地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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