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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296期 > 政策速递
关于年报制度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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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11日起,广州市全面推行商事改革,正式取消企业的工商年检,改为年度申报。2014319日,萝岗工商分局企管科召开年报制度说明会,详细说明今年年报的相关内容。我司作为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指定招商机构参会。

    会上,工商分局相关领导强调了年报的申报时间必须在每年31日到630日,超过此时间段即不能登录系统申报,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在七月份登报催告。若企业连续两年不提交年度报告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但是不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其相关信息将被推送到商事登记信息平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年度申报与往年的年检相比,报批更为简单便捷,减少企业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企业的基本信息及年审情况都可在商事信息平台查看,备受全社会监督,增加信息透明度。

我司根据为企业服务中发现的问题与工商分局领导做了沟通,反馈了商事登记制度在执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我司作为广州开发区指定招商单位,竭诚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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