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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经营蔬菜档的,就是在菜市场买菜的那种,是双定户,请问双定户是不能享受蔬菜流通环节的免税的么?
发布时间: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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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 )的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因此,如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提供《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述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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