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管委会主任、区委书记骆蔚峰主持召开区二届(2013)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萝岗区花城绿城水城建设方案》(下称《建设方案》)、《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萝岗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配套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对于《建设方案》中一些过于复杂的地名,骆蔚峰指出,地名命名要在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基础下,综合兼顾城市规划功能定位,突出简洁明快、上口好记、容易识别等特点;另外,我区的地名命名要放在全市的范围内来考察,突出地域特色、区块特点,以此提升我区的城市文化品位和知名度。
《建设方案》提出立足我区的基础条件和区域特色,通过实施花城、绿城、水城战略,建设一个城乡环境优美、处处花团锦簇的现代花城;营造一个森林覆盖、绿意盎然的生态绿城;提升一个河涌水质优良、山水交融的岭南景观水城。力争到2016年森林覆盖率48.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平方米,绿道里程320公里。
对于《管理办法》,骆蔚峰表示,我区保增长任务繁重,一方面需要靠新企业建设投产和老企业增资扩产,另一方面也要培养新的增长点。《管理办法》能有效地放大市级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力度扶持区内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管理办法》中所指的配套资金,将用于配套扶持经区经发局和财政局组织申报,并获得市经贸部门牵头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区内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及获得广州市担保资金支持的区内中小企业、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及再担保机构。
据区经发局提供的数据,我区现有中小民营企业5500多家,其中,生产性中小企业100多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机构20多家,中小企业年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约10%,与广州市去年GDP占比38%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