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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试点之前买的有形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
发布时间: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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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记得将试点前后的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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