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科学城总部经济区(科学大道235号、237号、239号、241号、243号、245号、247号、249号)、创新基地和BC组团(揽月路80号;科学大道162号、182号)、科汇金谷(科学大道科汇发展中心1-4街)等3处物业认定为我区首批金融创新集聚区。对入驻金融创新集聚区内的经我局备案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金融创新企业,按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2011〕116号)规定可享受办公场地优惠补贴。优惠补贴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由我局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小草、李仕宏,联系电话:82118229、82118676)
/关于认定我区首批金融创新集聚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