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区经科局及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受理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9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复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2008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未参加今年第一批复审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
三、受理程序
(一)企业变更注册机构。2008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在网上重新注册,但需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撤销注册、重新选择注册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
(二)企业网上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上传附件,打印申请书,完成网上提交,与附件装订成册。
(三)企业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企业将纸质资料提交给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级市科技信主管部门或广州高新区及各科技园管委会,下同)。
(四)各区科技信主管部门受理材料并进行材料核实。企业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由各科技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汇总。并于截止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胶装)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交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二层楼C1房,联系人:张军伟、杨富强,电话:38029239、38029263,E-mail地址:gzhtea@188.com)。受理窗口不接受单个企业的直接申报。
四、其他工作要求以(粤科函高字〔2011〕904号)文件为准。
附件:1.关于受理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904号)
upload/-----关于受理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doc
2.广州市各科技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upload/-----广州市各科技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