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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261期 > 企业咨询
咨询申请退去年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日期
发布时间: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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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申请退去年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日期是什么?

 

 

      答:如您公司属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广州市纳税人,且您指的是办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因此,除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外,其他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需参加汇算清缴。广州市纳税人应依照上述规定的期限,在5月底前完成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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