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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259期 > 企业咨询
咨询施工企业进行分包施工,劳保金拨付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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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因施工企业与分包企业的分包施工合同未约定劳保金的拨付事项,双方是否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来约定拨付事项?补充协议中是否可以自由约定转移支付相应劳保金的数额、支付时间、结算等事项?贵办对基本金的拨付时间有无规定呢? 

 

 

: 穗府办【200948号文第十条 施工企业依法分包施工的,应当在分包施工合同中约定转移支付相应劳保金的数额、支付时间、结算等事项,按分包施工合同约定,向分包企业转移支付基本金。

  分包企业包括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第十六条 市劳保办应在收讫申请对应项目调剂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将对应项目调剂资料报送给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将对应项目的调剂金核拨至施工企业的劳保金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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