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新三板”对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意义重大。今年以来,我区继续大力推动将广州高新区纳入“新三板”试点,出台各种措施,努力增加“新三板”意向企业的数目,提升股改企业质量,完善企业上市服务机制,为“新三板”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新三板”起源于北京中关村股份转让系统,是指在认定的高新开发区科技园区内,用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据了解,目前全国的“新三板”试点园区有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等4个高新园区,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在北京揭牌,“新三板”扩容再次吹响了号角。
据专业人士介绍,目前,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效果明显,股权交易市盈率近3年平均为19倍,实现私募融资4.3亿元,而且提高了贷款申请效率,推进了股权质押等的贷款方式创新。
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能纳入“新三板”试点,将有利于提升我区在全国资本市场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增加我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吸引性,进一步提升园区物业销售、租赁、服务等方面的价值,最终增强广州高新区的发展后劲,打造广州高新区良好的品牌形象。
我区高度重视“新三板”试点园区建设,出台了三项扶持政策措施:一是对区内进入“新三板”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区内进入代办系统的前30家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之后按照开发区现有上市政策给予50万元股改奖励;二是在科学城总部经济区集中安排1000平方米场地作为“新三板”中介服务中心,供券商等中介机构进场使用,在租金上给予优惠;三是对成功辅导前30家企业挂牌的券商给予奖励,每成功辅导1家奖励20万元。
据了解,通过上述扶持政策,企业和券商对“新三板”积极性显著提高,目前广州高新区有明确进入“新三板”意向的企业共有130多家,其中已与券商签订协议的有16家;有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等近10家券商在区内开展辅导和发动工作。
广州高新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广州高新区)是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地处广州市东部。为加速广州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1997年广州市政府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形成由广州科学城、天河科技园、黄花岗科技园、民营科技园和南沙资讯园组成的“一区多园”的新格局。1998年8月,广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请科技部批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广州高新区合署办公(即两块牌子,一套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