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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些资产损失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申报扣除?
发布时间: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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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哪些资产损失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申报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的规定:“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因此,如纳税人发生的损失属于上述范围,可按规定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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