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区科信局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现将省科技厅高新处《关于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自查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参加自查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认定年度(或复审年度)的企业状况进行自查,并根据《补充通知》的要求到广东科技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kj.sts.gd.cn)网上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调查表》。书面表格(一式一份)打印盖章后,于3月10日前交到各区主管部门。各区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3月13日前交到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天河东路240号101房间)。
二、关于主管单位网上账号和密码管理问题。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账号、密码与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账号和密码相同。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主管单位账号由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工作人员登录系统获得并下发。
三、关于企业填报账号和密码。火炬计划统计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系统登录账号是“kc+6位数字”,账号6位数字和高企年报一致,密码和高企年报一致;火炬计划统计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填报账号与密码全部启用新的,由高新区各园区主管部门从系统中获得并通知企业。不在系统名单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请各主管部门与市高企协会联系,增设该高新技术企业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四、高新技术企业自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将按照比例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核查,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五、相关联系人
市科信局高新处 韩艳红,电话:83124747;
市高企协会 张军伟,电话:38029233,38029239。
附件:1.关于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自查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2.广州市各科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相关链接:
http://www.gzsi.gov.cn/xinxigongkai/zhengwudongtai/tongzhitonggao/wenjiangonggao/17khh9oodcooe.xhtml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