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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成果鉴定
发布时间: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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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个人和单位

设立依据: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

  ()《关于发送〈科技成果鉴定规程〉的通知》(国科发成字[1995] 048)

  ()《关于发布〈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5] 249)

办事依据: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

  ()《关于发送〈科技成果鉴定规程〉的通知》(国科发成字[1995] 048)

  ()《关于发布〈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5] 249)

办事条件

  鉴定范围:

  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成果,其验收和评价方法按照《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1. 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2. 软科学研究成果;(详情请见《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

  3. 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即整体已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成果);

  4. 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5. 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并有明显的创造性除外);

  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如:药品、农药、农业新品种等)

所需材料

  把鉴定材料提交安恪迪公司审查(鉴定材料下载)。凡涉及成果技术秘密的内容,请申请单位做好保密工作(可以用代号表示)

  ()《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必须提供原件)

  封面必须由所有完成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区科技局)、计划任务下达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研制人员名单须由本人签名。

  ()《鉴定证书》初稿一份(另草拟一份鉴定意见初拟稿)

  ()技术、文档资料(注:以下材料加封面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1、计划内项目须提供任务书(或合同书)及科技三项费用决算汇总表;

  2、研制工作报告:

  内容包括:成果研制背景、计划进度安排、计划内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主要研发内容及主要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市场预测、经济效益分析、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等;

  3、技术总结报告:

  内容包括:技术论证、技术特征(创新性)、总体性能指标、技术成熟程度、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对比分析、存在问题等;

  4、检测()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验并出具报告(如无相应检测机构则由鉴定委员会成员组成测试小组,按制订的检测大纲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要齐全,必须要有完整的测试记录;

  5、科技查新报告:(一年内有效,但最好是近期的)

  由省级以上科技信息检索查新机构出具《科技查新报告》。

  供参考:广州市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地址:下塘西路37 电话:83571221

  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地址:连新路171 电话:83561171

  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地址: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四 81868579

  中山医科大学图书馆情报所 87330445

  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信息技术部 86591233-2591

  6、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对比分析报告(可包含在3)

  7、市场预测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可包含在2)

  8、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由用户盖章确认。以论文为主的要提供论文引用证明或开展培训班的证明)

  9、知识产权报告:

  由成果完成单位说明成果的归属权,有无产权纠纷,并由所有完成单位盖章确认,随后附上已获专利权、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等证书的复印件。

  自然科学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专著形式公开发表并得到同行认可。

  10、其它材料:

  已发表的论文及专著;质量标准(已备案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计划内项目科技三项费用决算汇总表;

  涉及环境、卫生安全的项目必须要有环保部门、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监测、检验报告。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了解成果鉴定相关的政策文件;

  2、下载鉴定申请书,进行填写,并撰写相关的报告,准备要求提交的资料;

办事流程

 

受理部门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受理地点

  广州市政府大院5号楼411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5点半

承诺办理期限

  市科信局常年受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经办处室在接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是否受理鉴定申请;组织召开鉴定会后5个工作日内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联系方式

  经 人:肖斌

  电  话:83124656

  传  真:83124633

  E - mailxiaobi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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