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的仓库以租赁的形式向某公司租用.请问这种情况的租赁收入是属于仓库租赁, 需要开增值税的发票. 还是属于不动产租赁,而开营业税的发票. 请问此种税率又是多少?谢谢!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因此,根据您所述的情形,如纳税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上述有关仓储服务的规定的,则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应当使用国税发票,并根据公司的企业类型适用相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增值税征收率;如纳税人提供的是不动产租赁服务的,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不得使用国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