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283号)、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火炬统计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2〕165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201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的内容及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调查(高新区外)。
1.2011年复审已通过的2008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2.2012年复审已公示拟通过的2009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3.2010年、2011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4.2012年已公示拟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调查。
调查对象为2008年—2012年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调查。
调查对象为所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包括各类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省级大学科技园。
(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调查。
调查对象:经科技部、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包括在孵企业情况、在孵企业获国家级项目情况。
(五)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调查。
调查对象:经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及省科技厅批准的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二、统计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全市火炬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的统计培训、统计清单下发、统计数据审核由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各科技主管部门(指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下同)负责本区域内统计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并将有关调查表及数据按时上报市科信局。
快报、年报的统计报表、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地区代码等均可以从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站下载(http://www.gzsi.gov.cn)。2012年度火炬统计年报全面实行网上填报。由企业登录科技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kj.sts.gd.cn)进行网上填报,各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数据进行检查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统计报表上报时间
(一)统计快报。
1.企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5日前;
2.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8日前。
由企业登录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站(http://www.gzsi.gov.cn)下载快报填报,并打印审核后的原始报表(经负责领导签字后盖公章),传真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火炬计划材料受理窗口。企业要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减少与年报数据的误差,统计范围口径与年报一致。
(二)统计年报。
1.企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6日前;
2.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5日前。
统计年报由企业登录科技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kj.sts.gd.cn)进行网上填报,并打印出纸质材料送交所在区各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的数据进行检查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上报内容及要求
(一)快报内容及要求。
1.2012度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一式一份(企业填报);
2.2012年度孵化器基本情况快报表一式一份(国家级孵化器填报);
3.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一式一份(科技部门填报)。
由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连同企业原始报表(经负责领导签字后盖公章)统一报送受理窗口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二)年报内容及要求。
1.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一式一份);
(年总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式二份)
2.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调查表(一式一份);
(产品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一式二份)
3.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一式二份);
(各类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非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用此表)
4.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一式二份);
(含在孵企业情况表、大学园获国家级项目情况表)
5.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一式二份);
所有材料均应报送原始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由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受理窗口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对调查填报内容严格把关,审核各逻辑平衡关系,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一致。所有年报表需提交原始纸质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报表内容必须与网上电子数据完全一致。材料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受理窗口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附件:2012年火炬计划统计报表数据包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雪峰 联系电话:85513809,87590487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韩艳红 联系电话:8312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