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市各区、县级市对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为省科技厅修订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把我市的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工作做得更好,省科技厅联合我局课题组在全市广泛开展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调查
各区、县级市科信局及相关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助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认真填报《广州市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调查问卷》。
二、调查范围
各区管辖内从事科技研发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包括历年参与申报过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和尚未开展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申报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等。
三、填报要求
(一)填报方式:企业登录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http://www.gzsi.gov.cn),进入《广州市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调查问卷》系统,填完后在系统提交,并下载提交的系统问卷打印盖章后送到所在的区县科技部门。
(二)报送时间:调查问卷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请各区、县级市科信局组织将辖区内有关企业纸质调查问卷于12月26日前送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七楼711室。
(三)如有疑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
魏大姣83571660,赖永远83491586,张博华83491527,
e-mail:cgb@gzst.net.cn
点击进入:《广州市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调查问卷》系统
附件:广州市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调查问卷(范本)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