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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百人计划”申报公告中,对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要求于2007年1月1日后在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发布时间:2012-11-09
问:第三批“百人计划”申报公告中,对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要求于2007年1月1日后在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我们公司创办于2002年,请问能不能申报?
答:申报人属企业创办人的,且其创办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后在穗成立(以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成立日期为准)的,可以申报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人非该企业创办人,但自2007年1月1日后以入股方式加入该企业,并持有不低于30%股份的,可以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历次股权变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