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萝人社〔2012〕97号
各用人单位:
鉴于国务院新《工伤保险条例》和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保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权益,定于2012年11月8日-9日举办萝岗区2012年度工伤保险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及待遇的相关负责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9日。
三、培训内容
(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讲解;
(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讲解;
(三)工伤认定申报、伤残鉴定、待遇申领的流程;
(四)现场提问,解答有关政策和操作问题。
四、培训地点
从化华辉度假村。
五、报名时间
需要参加培训的用人单位请于2012年11月2日前填好报名表并盖章传真至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颜先生,电话:82181415,叶先生,电话:82112091;传真:82112234),由于培训酒店接待能力有限,名额满后不再接受报名。去年未参加培训的用人单位优先。
六、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属于免费培训;需要乘坐大巴的人员请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13:30在水西路凯达楼A栋平台集中乘车;自驾车的人员请于15:00之前到达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人员,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返回时间:2012年11月9日午饭后返回。
附件:/报名表.doc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