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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231期 > 企业咨询
咨询企业跨区变更地址问题
发布时间:20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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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跨地区变更地址,工商等已变更,请问国税的变更流程是怎样?要先去原国税办理转出,再到新地址的国税办理手续吗?

 

    答:一、变更经营地址的纳税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跨区迁移的使用《纳税人跨区迁移申请表》)()基本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变更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2.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变更登记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除基本资料外,根据变更内容不同,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无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可不提供)。二、纳税人变更经营地址需到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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