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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州市时尚创意示范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7
区内各企业: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州市时尚创意示范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于8月8日前将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式四份(附电子版,电子版应包含所有附件)报送至区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申报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其他专项资金并获得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获得过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单位,必须在所支持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联系人:雷敏
联系电话:821115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10室
发展和改革局(发展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