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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215期 > 企业咨询
咨询变更企业名称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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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变更企业名称需要填什么表格,递交什么资料?需不需要经办人的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一)《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二)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变更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三)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变更登记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四)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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