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周刊 > 第215期 > 协会信息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批准建设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改革试点园区
发布时间:2012-05-25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来《关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材料检验检疫试点改革有关意见的批复》(国质检动函〔2012〕130号)和《关于同意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改革试点园区的批复》(国质检卫函〔2012〕218号),正式同意将广州高新区建设成为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改革试点园区,并提出了6条配套便利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权下放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变通的审批方式,对于低风险生物制品实行技术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度;对生物材料按照产品风险实施分类管理;实施一次审批,有效期分批核销;简化审批报送材料,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等。其中部分政策是为广州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量身定做,率先在广州先行先试,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为了解决在走访调研过程中企业所反映的生物材料物流环节多、口岸验放周期较长等问题,我区和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申报建设广州高新区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改革试点园区,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意见向国家质检总局专题报告。3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对广州高新区进行了现场评估,对报告所提出的相关便利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
国家质检总局支持广州高新区建设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改革试点园区的政策措施,为广州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营造了更加有力的发展环境,必将为壮大广州生物产业集群,促进广东生物产业发展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