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07〕7号)的规定,须对广州明旺乳业有限公司“太阳能系统热水系统节能项目”等3个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项目信息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10室,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020—82118205
附表:1、2011年我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一览表(第二批)
2、《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07〕7号)
附件:20111117153909_546.doc 20111117153922_109.doc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