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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保新规引发外企疑虑
发布时间: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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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社保新规,要求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向中国的社保体系缴纳费用,引发诸多争议。

 

外企驻华代表纷纷表示,该规定匆忙施行,且中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显然也没有协调好,令他们感到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需履行哪些义务。

 

尽管一些大型跨国公司表示,额外需要缴纳的费用也许金额有限,但一些较小的企业担心,在中国做生意成本已经节节攀升之际,新规会进一步提高成本。

 

律师们表示,雇主方面每个月为每个外国员工支付的平均费用将为650美元,外国员工自己支付的平均费用将为200美元。此费用将适用于所有持中国工作签证的外国人,总计超过20万。

 

中国中央政府将具体的社保费用水平和支付方式交给了各地方政府去决定,这导致新规在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明晰的地方。尽管新规已于1015日生效,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城市准备好征收相关费用,也没有几个城市出台了社保费率指导细则。中央政府给各地方政府的最后期限是今年年底。

 

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位官员最近召开的吹风会上,欧盟商会驻中国机构罕见地派出了180人的豪华阵容出席,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出一些外国企业的担心。

 

“我们有很多个问号,对细节没有把握,”中国欧盟商会秘书长丁凯(Dirk Moens)说。“尽管规定的框架一段时间前就已出台,但我们没想到会这么快施行,特别是明知整个体系还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

 

中国许多城市似乎也对此感到意外。中国东北部高科技城市大连之前取消了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因此受到广泛质疑。按照大连新规,不论员工薪酬多高,雇主都需要缴纳相当于员工工资总额约32%的社保费用。

 

而上海则恰恰相反。知情人士表示,增加对外国人的收费可能降低上海对外资的吸引力,因此上海采取了拖延策略。

 

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劳动法部负责人刘恩德(Andreas Lauffs)说:“我们的客户愿意无条件服从中国法律的要求。他们只不过想搞清楚法律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中国人社部副主任徐延君上周坦承,地方政府在推出相应系统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计划既已推出,就不会取消。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周日发表英文社论,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社论批评说,外国企业认为自己理所当然应该享受“优惠待遇”。

 

社论写道:“外国企业应该明白,过去那些优惠政策已经没有用了。”

 

中国领先律师事务所君合(JunHe Law Offices)的律师杰弗里?威尔逊(Jeffrey Wilson)表示,新规的出台与中国劳动法改革的大方向是一致的。

 

威尔逊表示:“新规让外国人开始承担与中国人同等的义务。”

 

国籍为与中国签订了社会保险双边协议国家的外国人员,将获得一些费用减免。迄今为止,只有德国和韩国与中国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但预计中国新规的出台,会促使其它许多国家寻求与中国签订类似的协议。目前,法国、比利时和日本都已开启相关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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