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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申报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9
穗经贸函〔2011〕808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财政局,市属工商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的要求,组织下辖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好《广东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和《广东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要件审查表》(见粤经信创新〔2011〕696号文附件6、7,均须加盖项目组织部门公章),于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时前报市经贸委(技术进步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粤经信创新〔2011〕696号文附件3的项目申请表除了要装订在6份申报材料中外,还需单独附项目组织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盖章的1页纸范围内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一张),汇总表、要件审查表一式1份,均须附电子版。
对申报材料要件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一概不予受理。
二 ○ 一 一 年 八 月 三十一 日
(市经贸委联系人:许剑,电话:83123841
市财政局联系人:黄萃,电话:38923307)
附件:
通知附件.zip